会议名称 涟源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编号 J036
标题 关于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积案监督的建议
领衔人 刘首红
附件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积案监督的建议.docx

建议内容


一、案由

目前,涟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仍然存在因长期执行措施不力而造成积案的情况,建议市人大对市人民法院长期执行不到位的积案开展监督。

二、案据

积案长期的积累,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没有上级部门的监督,经办人员工作效率降低,导致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长期逍遥法外,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建议

1、人民法院定期对每件执行不到位的积案做出评估分析,评估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的实际执行能力和个人诚信等情况,及时对有执行能力却恶意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2、市人大常委会应定期对市人民法院的执行积案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法院执法人员执行不力甚至与被执行人勾结的情况发生。

3、市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对长期执行不到位、影响较大的积案进行入户调研走访的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百姓利益。

 

涟源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刘首红

2024年3月21日

主办单位: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答复意见

刘首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积案监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交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函(涟人常〔202415号)后,及时向市人民法院了解了执行积案工作现状,并与市人民法院共同进行了分析研究,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对历年来的执行积案按照一定标准分门别类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建立台账,做好评估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有效化解执行积案。及时主动以适当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积案化解工作情况。718日,我委组织召开了有市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和特邀人大代表参加的推进落实《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座谈会,重点就拒执犯罪的有效打击、建立完善“查人找物”有效联动机制等进行研讨,达成共识,支持和推动市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在“两官(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中将执行积案办理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增强各政法部门的执行联动共识,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执行,着力破解查人控人、车辆查扣难等难题。有效借助今年6月开始在涟源市推行的农村警务机制改革,加强与基层网格员对接联动,进一步凝聚协助执行力量。市人民法院通过对执行积案进行梳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相应措施,截至823日,执结执行积案410件,执行到位金额8178万元。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督力度,结合开展“两官(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坚定不移督促依法化解执行积案,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推动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感谢您对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涟源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4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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