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政协涟源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案号 049
案由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
提案人 彭浩波
附件

提案内容

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老百姓的美好期盼。

一、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人民铆足干劲,多措并举,着力从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多方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也还存在着一定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各级督查检查过度。上级政府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排名制度,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被细化为一系列高标准指标。同时,上级督查检查频繁,不仅有各类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为了确保不出问题,乡镇也会组织大量联合督查检查,村、社区一级的检查数不胜数。

2、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由于部分老百姓环保意识差,多数年轻人都是在外打工或者上班族,在农村家里的都是大多是老年人。在村、社区一级环境整治中,老百姓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坐等思想严重,常常是村、社区干部、党员带头干,群众看。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平衡。新农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得好的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较好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较快,村容村貌变化较大。有些地处偏远、缺乏产业支撑的村庄,老百姓仍习惯于将垃圾随意倒在房前屋后以及公路边、河道边、空置场地等,垃圾乱倒现象依然存在,在农村柴草树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难以根治,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三、建议及解决办法

1、优化考核、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常态化管理体系。一是减少各类“顶格化”、“一刀切”的政策指标,防止各类指标定的过细过死,赋予基层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政策执行的因地制宜能力;二是检查督查的标准可适当放宽,应当以检查政策执行的总体状况为核心,避免找漏洞、找问题的督查考核导向,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

2、加强宣传、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群众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者,人居环境整治一定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利用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变“看”为“动”、变“上热下冷”为“两头热”,切实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形成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3、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建新必拆旧、拆除破旧房屋保留宅基地权等措施,加快对农村破旧闲置房规范处置进度,集中力量解决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建筑垃圾乱倒、房前屋后“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实行及时清运,杜绝建筑生活垃圾堆积现象。

主办单位: 涟源市整建办

答复意见


办理结果分类(在相应类别栏划√):(√)A类(已解决或年度内可解决)()B类(已采纳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未采纳或留作参考)
复字〔2023〕第 01 号

涟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T049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摘要: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老百姓的美好期盼。存在问题:1、各级督查检查过度。2、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平衡。(4号楷体,160字以内)

彭浩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协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T049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考核,建立了符合基层的管理体系。
根据关于《涟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从原来的月度考评,改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与第二个月开展督查考评和业务指导,第三个月由市整建办联合相关市直单位、“两办”督查室开展1次全面考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分类考评,分A类乡镇和B类乡镇按年度排名进行升降级别。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管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人人爱护环境讲卫生的好氛围,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涟整[2015]3号文件,在涟源中小学校开展了关于环境卫生养成教育专项活动,进行了中小学校环境卫生养成教育专项管理工作的奖惩通报。推行了新涟源新时尚涟源市移风易俗教育读本。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宣传力度。在各大媒体登刊了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新闻报道,在全市召开屋场会学习宣传《条例》达11236场次,参加人数达123万人次,全市制作宣传手册25.5万余册,村民自助筹资入账资金985余万元,乡贤助力资金47.18万元。
三、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监管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关于《涟源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1、未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建新拆旧的“原住房”。2、乱搭乱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违建房”。3、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房”等空心房进行整治。为了进一步健全垃圾清运机制,推行了涟源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具体由城管局实施建设。依据《条例》开展专项执法420余次,纠正劝导各类违法行为186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起,共计罚款 230000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0份,批评教育群众500人次。对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粪污的养殖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共计18起,拆除违章构建物465处,拆除非法户外广告牌2900处,整治电力、通讯、电视线路140处。




涟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日
单位签发领导:李海
承办人及电话:谭宇辉1840738888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组(有会办单位的同时抄送会办单位)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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